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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法院获“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20 17:00:00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淮安讯(吴洪武)3月18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希军出席在淮安市涟水县召开的颁奖仪式。仪式上,该院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教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清江浦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坚持把诗教工作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以“书香法院”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诗词的育人育德作用,不断提高诗词普及面,营造浓厚诗境氛围。

  党组书记、院长颜赤第一时间予以祝贺,表示这是清江浦法院获得的首块国字号“金字招牌”,荣誉来之不易。在新的起点上,清江浦法院将持续加大诗教阵地建设力度,传递爱诗、品诗、写诗的诗意生活理念,着力打造充满诗香词韵的书香法院,希望干警创新思维、创新载体,进一步提高诗词创作水平,不断推出诗词创作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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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