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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率先在全省开展公证与诉讼对接合作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08 10:08:00

  中国江苏网3月8日淮安讯(王海)日前,淮安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对接合作的意见》,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诉讼与公证对接合作,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化解的积极作用。这标志着淮安在全省辖区市中率先建立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

  公证前置介入,实现有效分流。全市两级法院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咨询窗口、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由各司法行政机关或公证机构派专人驻守,提供咨询服务和调解建议。并对无纠纷或无诉讼相对人的案件以及可能化解的家事类纠纷案件在司法审理前进行公证前置处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案件有效分流。

  拓展对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全市两级法院和各公证机构相互免费查阅信息资源。专人查询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查询对接,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同时对遗嘱类、继承类公证案卷等建立快速查询通道。风险通报机制。及时通报纠纷风险信息,实现纠纷资源共享。定期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法院办案效率和公证质量。

  司法服务惠民,降低解决成本。对有纠纷的案件进入公证机构诉前调解程序,调解成功分流到公证处,调解不成由人民法院立案,为纠纷解决节省时间、降低经济成本。针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人民法院决定提供司法救助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当事人办理公证的,予以不同程度的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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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