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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8 09:4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6〕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5号)等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期盼,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现公布淮安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u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390759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4万余条(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89万余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0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99万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0.89万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0.8万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9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525件,其中当面申请127件,网络申请78件,信函申请32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69件,同意公开答复21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5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7件(涉及国家秘密1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2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0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4件。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全市申请行政复议6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6件,其他情形20件。全市提起行政诉讼9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8件,其他情形19件。

  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我市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加强统筹协调,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宣传培训,形成了政府主抓、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跟进解读,通过多角度分析、多渠道公开,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文稿28篇,在线访谈15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率100%。建立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专家库,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目前我市专家库共有专家83名,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领域。按照省统一部署,省、市、县联动开展政策解读咨询活动,我市共赠阅《民生热点300问》近3000册。

  2、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超前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推进全市新闻发布工作,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年初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活动、民生实事的实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确定新闻发布选题,形成了全年和阶段性新闻发布计划,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制定、早落实。认真组织新闻发布会,围绕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媒体协调、场地安排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016年,市政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出席8场次。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加大对政府网站软、硬件投入和开发力度,有计划实施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工程,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利用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以及电台、报纸等媒体,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市将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作为相互依存、有机统一的整体,同步编制、同时发布,出台了《淮安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和淮安市政府部门职责清单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及时以文件形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并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我市已公开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2、推进市场监督公开透明。我市针对产品质量、计量管理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适时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执法信息均已公开,对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实行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增加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淮安市市场综合监管”等栏目,对企业登记、企业备案、动产抵押、行政处罚、企业年报信息依法进行常态化公示。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市行政许可公示15622件,行政处罚公示4106件。目前,我市已实现了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覆盖,完成47家市级部门信息归集,实现与省信用平台、市工程建设领域系统、市行权系统交换信息的常态化。市政府下发《淮安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8个县区也全部启动了“双公示”工作。我市41个市级部门和8个县区全部开设了“双公示”专栏,实现了信息的常态化公示。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我市正在实施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工程,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领域联动监管、多图联审等工作进展顺利。依托市公安局网站和微警务工作服务平台,推出了户政服务和交管服务两个板块,实现了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户口迁移和居住证申领政策、办理条件、流程、时限、费用等信息,公开了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出入境证件等基本公共服务信息。组织编制水、电、气、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4、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我市制定并公开了《关于工业企业去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对去产能、降成本做出明确规定,稳定了市场预期。同时,出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和《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任务的实施意见》,在市政府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及时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架构、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解释说明。

  5、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相关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信息。我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统筹安排全市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的同时,组织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汇总梳理PPP项目信息,及时更新PPP项目库,并在江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网、省财政厅以及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及时在市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政策制度文件以及相关政策咨询解读信息。在部门网站开设项目稽查栏目,及时动态公布对重大项目及中央预算内项目的稽查情况,及时发布淮安市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基本信息。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按照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他相关媒介,按时发布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年平均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公示)约2500条。

  7、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积极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收费政策评估、收费单位巡访等制度。正式发布了《淮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6年版)》,该目录收录了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主要收费部门及单位31家。共取消(停收、免收)、降低及转经营服务性收费33项,其中取消17项,停(免)收9项,降低收费标准5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涉企优惠(取消、停免收、降低)项目18项。2016年我市共组织营改增业务政策培训170期,累计培训纳税人约40000户次,向纳税人发放政策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淮安日报》发布了5期政策解读。对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出台了《淮安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16年版)》,并通过网络、报纸、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公示。

  8、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对市属企业月度财务快报,企业改组、转让、增资扩股,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按要求进行公开。在市国资委网站“国资研究”栏目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和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公开了《关于公布市属企业主业定位及功能界定与分类的通知》、《市国资委委托监管企业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明确企业2016年度改革试点任务的通知》。

  9、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我市将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及动态调整工作,作为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最关键的环节来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新增和返贫的低收入农户,做实做细申报公告、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级确认公示、异议复核公示,对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做好脱贫公告等环节工作。将扶贫相关政策印制成帮扶手册,发放到低收入家庭,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可享受、能监督。全面落实扶贫对象“五签字五确认”程序,确保脱贫人真正脱贫。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了“十三五”《脱贫致富奔小康责任书》。我市充分利用扶贫网站、报刊等媒体,主动公开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等脱贫计划,主动公开《保险业助推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共12篇。2016年,我市着力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出台《淮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淮扶组〔2016〕12号),对市级财政2016年安排的扶持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资金,在各县区完成项目申报的同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经审定和公示后下拨实施,相关项目信息已在扶贫办官方网站公开。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我市着手开展“阳光扶贫”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跟踪、可追溯、可预警、可评估的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10、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我市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社会救助类信息,低保数据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数据每半年公开一次。2016年,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共6.75万户,14.01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63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2016年,全市实施医疗救助22.5万人次,救助资金共1.22亿元。

  11、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就业创业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人才,让求职者了解政策更加精准的找到工作。2016年通过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就业网公开创业补贴、失业保险费率、就业培训、毕业生求职补贴等政策文件信息9条,公开职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认定、创业实训定点培训机构名单等信息24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76条,公开企业招聘信息200余条。紧紧围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与服务企业招用工工作,陆续举办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前发布招聘计划、企业需求及岗位信息,鼓励引导县区利用乡镇集市,通过“大篷车”等形式将招聘会开到乡镇、村,开到农民家门口。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360余场,为企业招工5.2万人次。为了实现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我市重点举办“2016年春季人才交流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主题招聘月活动”,通过分行业、分专业组织4场招聘会,实现供需精准对接。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共同举办了“淮水扬帆助就业促发展”人才招聘6场系列活动。围绕“4+1、4+2、4+3”等重点产业举办“名校优生”专场招聘,分别在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两所985高校开展高层次产业人才招聘活动,提供了300多个工作岗位,吸引了约800名毕业生前来咨询洽谈,100余名人才与我市招聘单位达成初步意向。

  12、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信息公开。一是扎实做好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梳理编印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汇编,并发给群众,让群众全面了解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在淮安主流媒体以及部门网站上发布棚改相关信息,公布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与进度,鼓励居民参与改造全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做好房屋拆迁征收信息公开。通过发放房屋征收宣传册,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栏以及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主动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等房屋征收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三是稳步推进保障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市住房保障网公开信息33条。在住房保障网上公开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姓名等基本情况。按照申请住房保障“三审两公示”的工作流程,在住房保障网上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范围、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公开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程序。组织编制市级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及时公开。四是推进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媒体、网络等形式加强宣传,将政策、标准及时向公众公布。

  1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日报、水环境质量周报、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国控重点污染源月报制度。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等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等验收信息;公开排污许可证信息。根据行业分类,公开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及时在相关媒体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办理情况。我市受理的核与辐射环境影响报告均实时公开。辐射环境自动站自动连续监测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并实时传输至省数据汇总中心及国家级数据汇总中心。全面公开清洁生产企业名录,提出年度重点企业上报计划及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大对重金属、化工、印染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公示年度清洁生产审核30家重点企业名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提前到48小时内,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和出行建议均在部门网站首页上显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4项指标信息均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于2016年年初公布了淮安市2016年度211家重点排污企业名录,同时于2016年1月份开始新建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为企业发布信息、促进自律意识、方便群众监督管理提供了良好途径。

  14、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教育专项督导报告的公开,及时公开201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导情况,发布督查通报。公开校车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地动态。做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地区、学校等工作的公开,及时公开各县区累计完成投资、校舍建设进展、设备购置进展等情况。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市、县、学校等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主动公开义务教育划片,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等信息,实施“阳光招生”。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均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院务、党务、财务等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实行了公开。运用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实现医疗服务信息的精准公开,重点对医疗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报销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通过设立公示栏、标语、多媒体进行公开,另外在门诊大厅自助机上可随时进行药品价格查询。在门诊大厅公开医院服务承诺,各科室医务人员的服务承诺也分别在本科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利用电子显示屏对上级的有关文件以及新购进的医疗设备和适时的接种信息进行公开。在药监局网站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发布食品监管、药品监管、食品标准等信息。2016年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47条,药品安全监管信息13条。

  15、推进决策公开。我市现已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公众参与度明显扩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做到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布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理由。特别是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事项,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

  16、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落实情况。

  17、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和“预算法”规定要求,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我市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四本政府预决算,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四本政府预决算”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做好财政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我市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通过对市级部门网站的经常性巡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研究落实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我市开发了政府公报网络版。老百姓可以直接登陆“中国淮安”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公报”栏目查阅下载电子版公报,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手机客户端,该网络版的推出使我市《政府公报》公开工作处于全省前列,《政府公报》手机APP版更是全省首创。至目前,《政府公报》网络版访问量已达16万余次,成为老百姓查阅《政府公报》的主要途径。整合“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我市84家成员单位已全部进入系统。市政府便民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110422件,办结83678件,办结率75.78%,回访满意率91.52%。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我市建立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制度,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了市直部门和县区主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50多名工作人员,赴中国政法大学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知识,通过专家授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我市还考察学习了兄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46件,占建议总件数的96%,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代表满意率100%;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36件,占提案总件数的95%,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各主办单位在部门网站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共公开360多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占政府系统办理总数的96%。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公开不全面,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目前仍有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未经过系统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不够熟、把握不够准、研究不够深,业务素质急需培训提高。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答复能力有待提高。有的地区和部门对《条例》中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的研究较少,出现答复不规范情况。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2、组织开展教育培训。2016年组织了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和实务的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3、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及交办单等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实行“一事一议”,有效地促进了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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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