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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殉职好交警遗言是:记得帮我请个假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4 15:05:00

  中国江苏网2月24日淮安讯(张亚军 陆靖)疏导交通、查处酒驾,连续工作40个小时后,他倒下了……

  “我生病了,请帮我向汪大队请假、向秦书记请假……”

  2月22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交警大队辅警陈红涟含着泪,不停地复述着这句话,这是他的战友、涟水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康红兵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目前,淮安市公安局、涟水县公安局已为其家属申请相关抚恤补助金。

康红兵生前救助走失小男孩

  连续工作40小时后,他倒在了护学岗附近

  据涟水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汪克军介绍,去年12月20日,康红兵值班24小时,夜间查获5名涉嫌酒驾嫌疑人。 12月21日凌晨三、四点,从查处酒驾现场下来后,康红军直接来到城东菜场门前的道路上疏导交通,7时许,他又到郑梁梅小学门前护学岗执勤,等学生安全进校门后,康红兵带着夜间查处的5份酒驾血样,开车送到淮安市区检验,等拿着检验结果回到涟水,已经是中午12点多钟,康红兵简单地吃了几口饭,在学生下午上学前,又出现在护学岗上。紧接着就是路面巡逻。

  “到了下午4点多钟时,他突然对我说,心里难受,感觉撑不住了。”陈红涟回忆说,就在郑梁梅小学的护学岗附近,康红兵弯着腰,捂着胸,“我一摸他的后脑勺,全是汗”,此时,康红兵脸上黄豆大小的汗珠,也一滴一滴地往下落。

  陈红涟说,“我连忙把他扶上车送往涟水县人民医院,同时向领导汇报。”送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病情很严重,建议转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淮安市一院医生检查后,也建议转院。此时,康红兵还不忘提醒陈红涟:“我生病了,请你帮我向汪大队、秦书记请假。”随后,康红兵陷入了昏迷之中。

  后来,在省交警总队的帮助下,康红兵连夜转入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虽经专家会诊、抢救,却也没能挽留住康红兵,

  2016年 12月 23日晚 8时许,康红兵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医生说,他的心脏主动脉夹层血管破裂了,是因为过度疲劳。”陈红涟哽咽着说。

出殡当天,战友们为康红兵送行

  百余群众和战友自发到高速路口接好人“回家”

  涟水县城金城路是康红兵生前执勤路段,路上有三所学校,一个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人多、车多,交通情况复杂。

  “就这样走了,可惜了!他是一个好人啊!”

  2月22日,在郑梁梅小学,提及康红兵,保卫处负责人朱石安不太相信康红兵就这样走了。“去年12月21日早晨,我还和康红兵在一起开着玩笑说,你天天准时准点到学校门口,不如我把值班室让给你做办公室吧!”,朱石安说,每次只要学生上学放学,康红兵就站在路上,一站一两个小时,“风里雨里的,嗓子都喊哑了,也没个歇脚的地方,看着心疼啊!”

  因为护学岗的缘故,朱石安与康红兵非常熟悉。渐渐地,朱石安发现康红兵不喜欢接受别人宴请,“经常我俩这边说着话,那边他的手机就响了,有人请他吃饭。”朱石安说,感觉很多人要请康红兵吃饭,但康红兵一次也没有答应过,“我还对他说,你傻啊,别人请你吃好的,你不去!康红兵告诉我,吃了人家的,以后工作怎么开展?我对这个交警,真服啊!”

  汪克军说,去年12日23日晚8时,他接到康红兵走了的电话后,便在单位的微信群里发了个消息。没想到,一传十,十传百,有 100余名同志自发前往长深高速涟水机场出口去迎接康红兵“回家”,“不仅有同事,还有很多群众。”

妻子张孝桃不愿相信康红兵已离她而去

  因公牺牲两月后,才知他献血4000毫升获全国表彰

  汪克军说,康红兵刚参加工作时是合同制民警,后来通过省厅统一考试成为正式民警,算起来,他参加公安工作已有30年。康红兵身高 1米 8,体重近 200斤,大家都知道他血压有点高,但谁都没想到他竟会离开。

  2月22日上午,在淮安市涟水县东门附近一老式居民楼里, 49岁的张孝桃正在默默地整理着丈夫遗物。2000年借钱买的房子里,家具只有两张床、一个沙发、一组柜子和一台电脑。“以前有一台 21英寸的电视,前几年坏了,就当废品卖了,他还和我生气,说柜子上空空的,不好看!”张孝桃哽咽着说,丈夫的遗物里,除了一本又一本的荣誉证书,没什么其它东西。

除了一本本荣誉证书,康红兵没有留下什么

  突然,一本荣誉证书引起了汪克军的注意,“他还获得过这个荣誉?”这是一本由国家卫计委,红十字总会等三部门在2015年颁发给康红兵的“全国2012—201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荣誉证书。

  “这么多年了,他偶尔参加无偿献血,但不知道他是国家级献血英雄”。看着丈夫生前的各种荣誉证书,张孝桃捂面哽咽起来,无声的泪水顺着她的指缝慢慢流下。

  张孝桃轻声地说,也许丈夫认为献血与他从事的交警工作无关,是他的个人行为,所以就没有告诉给单位。

  据淮安市中心血站介绍,这本证书,说明康红兵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共计无限次献血量达到了4000毫升。

  涟水县公安局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之规定,经深入调查,于2017年1月16日认定康红兵同志为因公牺牲,并经涟水县民政局复核予以确认。目前,淮安市公安局、涟水县公安局已为其家属申请相关抚恤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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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