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民政局三项举措助推村居‘微权’阳光行动”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靖忠)“村居‘微权’阳光行动”是淮安市洪泽区纪委2017年度“六大行动”之一。为了积极响应行动部署,今年来,洪泽区民政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创新创优工作方法,着力推进村务社务公开、村居民主管理和民政资金监管,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也助推了村居“微权”阳光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促进村务公开常态化。该局不断强化对村务、社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村居调查研究,针对村务、社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订内容全面、格式统一、形式一致的村务、社务公开内容,规范公示程序、落实公示责任、定期开展督查,促使村务、社务公开看得懂、留得住、常态化、便民化,防范了暗箱操作,让村居“微权”更透明。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促进民主管理实质化。该局把政村、政社互动与推进民主管理相结合,帮助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协助成立村务社务公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指导召开村居民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让村居民真正参与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中来,克服了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成为摆设,防止了决策的主观任性,让村居“微权”更规范。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资金管理制度化。在集中整治的同时,洪泽区民政局出台了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把民政资金的申报、审核、审批、拨付、使用等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层层把关、逐级审查、严格审批,长效跟踪。规定村居在上报各类民政补助、救助资金时,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入户核查、代表评议、张榜公布,上报的有关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签字背书。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核查不准、误批错批,该局成立了比对核对中心,专职负责低保、五保、优抚等民政服务对象的信息核查工作,既减轻了基层的负担,也提高了核查的精准度和责任性。该局还推行“三级公示”机制,在村居、镇街道公示的基础上,在区电视、报纸和网站开辟专栏,常年、长效同步公示民政服务对象、民政资金使用信息等,杜绝了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让村居“微权”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