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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聘来新“管家” 原物业却赖着不肯走
2017-02-21 10: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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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 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鉴于原来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业委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很快新的物业公司产生了,可是就在业委会要求原物业与新物业交接时,问题来了,原物业无论如何不肯撤出小区。

  日前,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办事处学府社区金榜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尤先生向社区记者反映,小区与原物业江苏志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早已到期,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淮安一物业公司,可是原物业拒不交接,拒绝撤出小区,而且还在继续收取物业费。“2016年底,小区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今年1月,小区经过公开招标,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尤主任说,业主委员会于1月16日给原物业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其在接到通知7日内与新的物业公司完成交接撤出小区,可是对方并未执行业委会的决定,拒不交接。

  “虽然不交接,但原物业并未在小区正常开展物业服务。”据业委会成员介绍,小区人防工程垃圾场失火长达11个小时无人管,因停车管理不到位导致业主之间闹矛盾,下雪时无人扫雪,年后小区南门连续三天晚上没有保安值班等,使小区陷入了“真空状态”。“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责令江苏志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新物业完成交接,尽快撤出小区,使小区的物业管理恢复正常。”

  17日下午,枚乘路办事处就金榜花园小区物业交接问题召开了一次协调会,业委会和业主代表,新老物业公司代表均到会。“金榜花园小区年前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委会,然后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要求原物业与新物业交接,撤出小区的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协调会上,枚乘路办事处陆主任在了解了事件的原委后说,开发区管委会和高教园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很重视小区的物业交接问题,并将相关意见传达给办事处,办事处希望业委会、原物业、新物业三方好好谈,依法做好小区交接工作,确保平稳有序交接,不影响小区的正常秩序。“约定15—20天内交接,如拒不移交,办事处将依法约请公安部门介入,确保新老物业有序移交。”

  业委会和新物业代表对枚乘路办事处的决定无异议,而原物业代表则表示会将办事处的决定向物业公司负责人汇报,由公司负责人决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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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