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工业项目 淮安免收建设规费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 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20余家全国、省、市媒体记者出席发布会,就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等话题进行提问。
本次发布会主要发布两方面内容:一是“淮十条”已经正式出台。经市有关部门讨论、征求多方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淮政发[2017]19号),文件共有十条内容,简称“淮十条”,于2月14日正式发布。二是“淮十条”的主要特点。“淮十条”出台了明确且富有操作弹性的招引外资的优惠政策,提出了关键且富有淮安特色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就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要求,发言人指出,“淮十条”中第一、第二条明确:凡是国务院5号文件放宽、鼓励的外商投资领域,淮安市全面执行落实。在此基础上,结合淮安实际,明确制造业重点鼓励发展盐化新材料、特钢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服务业重点鼓励发展物流、金融、旅游、商贸和电子商务、健康养生、文化创意产业,农业重点鼓励发展优质稻米、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和休闲观光农业。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内外资同等适用的优惠政策,淮安全面落实,其中很重要一条:凡是过去作出承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兑现,突出诚信政府建设。
针对结合淮安实际,市政府制定了哪些个性化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的提问,发言人表示,国务院5号文件“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和外资招商实际需要,形成淮安特色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在“淮十条”第三至第七条中体现:对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建设规费实行“零收费”;支持外商投资的工业企业优先享受低息统贷平台贷款和应急过桥资金;在全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外资质态提升引导资金,对全市范围内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现有外商投资企业转型升级项目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市场开拓、项目洽谈、产品认证、进口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强化淮台合作,巩固台资高地;深化101%服务,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