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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助推淮安天蓝水碧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15 10:50:00

  中国江苏网讯(赵德刚 赵大为)淮水之滨,有城安居。这一方绿水蓝天是淮安人民立命安身之源,长久发展之本,也是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不懈的追求。214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由该院副院长、资深法学教授刘小冰汇报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淮安市中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崛起”为战略取向,落实市委书记姚晓东“四个决不“要求,努力实现”三争“目标,助推淮安”宜居之城“建设,取得了卓越成就。发布会从四个方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了介绍总结:一是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截止到日前,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件,对105个被告人和2个被告单位作出判罚。二是支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司法机构,环境资源审判中,既要强调司法救济与司法监督的职能,又要注重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一致性。三是注重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监督落实环境修复,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和身体健康。四是积极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有关环保组织出于公益目的,针对损害社会公共环境利益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认真审查、及时依法受理。

  “司法的被动型和滞后性决定了生态环境的保护远远不是法院一家的责任,而是每个市民的义务,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每个市民只有先定一个小目标,比如不乱丢垃圾,过年不燃放烟花爆竹,我们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才能更好的进行下去“,刘院长说道,”我不以一个法院副院长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教授,‘教书匠’的身份,呼吁大家共同努力,从点滴做起,珍爱我们的环境,共建美丽的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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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