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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城市居民低保标准
http://jsnews.jschina.com.cn 2008-7-19 22:08:39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中国江苏网消息)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各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48元。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单身人员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52元相应提高到298元;纳入低保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本人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相应提高到372元。 编辑:夜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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