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消息)
炎炎夏日,雷雨阵阵。县政府副县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卜凡敬带领农民征迁安置生活保障政策宣讲团深入孙庄村,与县镇村组干部面对面,就农民征迁安置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现场培训、现场解答,并要求进一步吃透政策,了解实情,对比算帐,狠抓落实,促进农民征迁安置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
解读好一套政策
在孙庄村村委会,县政府副县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卜凡敬深刻分析了政府出台农民征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时代背景、指导思想和长远意义,其实质就是以人为本,关心农民,造福后代。我县制定的丰政发〔2008〕50号《丰县征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是根据省政府令第26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苏政发〔2008〕1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有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的。具体包括:保障办法、资金来源、拆迁安置、征迁范围、征用形式、优惠办法等8个方面的内容,内容详细规定了被征地农民的妥善安置工作,最大限度了保障和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在保障办法方面,采取自愿选择、合理补偿原则,以户为单位选择其中一种方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同时办理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各项手续,享受城镇居民所享有的生活保障政策,为被征地农民解除后顾之忧。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社会事业局局长、凤城镇镇长、现场实施二组组长蒋怀德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和开展该项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对丰政发〔2008〕50号文件进行逐条解读,台上讲的精彩,台下听的认真。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和认真研读,县镇村组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农民安置生活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致认为这个配套政策既给予失地农民的眼前利益,又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正是以前被征地群众所盼望的,这个政策不仅比征地一次性补偿好,也比省政府26号令和徐政发〔2004〕43号文件规定的待遇高,群众应该会接受和认同。
算清一笔账
为了使被征迁村组全面理解各项配套政策,现场实施二组副组长邱慎玉同志当场就孙庄村孙花园农户李某的情况进行了核算和受益对比。该农户现有住房200平方米,5口人,有承包土地4.5亩,有承包地人口4人,1人无承包地。若选择第三项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计算:
一是房屋评估和搬迁奖励方面。200平方米住房经评估公司评估,每平方280元,即房屋价值56000元,若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协议,每平方奖30元,在规定的20天内搬迁完毕,每提前一天奖2元,计每平方奖40元,共计每平方米奖70元,领奖励70×200=14000元。另外有过渡期、搬迁费,过渡期每月每平方米5元,6个月为30元;搬迁费每平方米8元,合计每平方米38元,计7600元。以上三项合计:56000+14000+7600=77600元。
二是房屋安置和差价方面。现有人口5人,按每人40平方米,享受面积40×5=200平方米,上房按基价每平方468元,上房200平方米的房子,计468×200=93600元。上房的差价为:93600-77600=16000元。这样拆迁李某200平方米房子,到安居小区上房200平方米,需交纳16000元就可以。目前,按照农民安居房市场价1600元/m2计算,200平方米的新房市场价为:200平方米×1600元/m2=320000元,新旧房子差价为320000元-56000=264000。况且,原有房子为集体所有土地证,新房为国有土地证,可以交易。
三是生活保障方面。有承包地人员4人,领取基本生活保障140元/人×4=560元/月,560×12月=6720元,60元×1人×12月=720元,全年领取:6720+720=7440元;若按照以前“双千斤”方法计算,全年4.5亩×1500元/亩=6750元,这样比较起来,基本生活保障比“双千斤”补偿多:7440-6750=690元。
这样一来,通过对比算帐,镇村组干部切实感受到新政策兼顾了失地农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各项优惠政策看得见、拿得到,从根本上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明白一个道理
卜凡敬指出,丰县城市框架、城市功能的制约,影响了新一轮发展,因此实施新城区和开发区的拆迁已迫在眉睫,我们一定要抓住政策机遇,谋求丰县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新城区和开发区已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窗口和亮点,已成为全县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已成为城市化的延伸和拓展区,对全县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坚持高标准、高品位建设新城区和开发区,按照城市新区的理念来建设开发区,不仅能扩大城市规模,强化城市功能,也能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也必将引领这个城市的主人向生活更高层次迈进。
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为失地农民提供终身保障,妥善解决拆迁安置问题,为失地农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空间。把建设、拆迁和安置同步进行,使土地和资金价值最大化,保证经济建设快速推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失地农民搬进新居。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对失地农民按年龄分段,采取不同的补助和保障措施,让失地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合理的补偿和终身保障,将会使失地农民实现安居乐业。
同时,要求县镇村组各级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思想的大解放中做到思想认识的高度统一,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上来,要态度坚决,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当前就是要切实加强干部政策培训,真正把指挥部成员和相关村组干部培养成为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精通政策的行家里手。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我县制定的农民安置生活保障政策,真正让群众了解开展农民安置生活保障工作的现实意义,最大程度地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农民安置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