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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昨日在南京举行
http://www.jschina.com.cn 2008-7-22 7:29:03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中国江苏网消息)
7月21日,省委政法委在宁举办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新时期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在开班式上作专题辅导报告,强调进一步统一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准确把握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提高政法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省长助理、公安厅长黄明,省武警总队总队长孙玉义等参加了研讨班。 林祥国指出,政法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法工作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旗帜鲜明地同干扰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要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善于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政权建设的高度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 下转A6版 上接A1版 永远做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找准政法工作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切实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居安思危,居危思进,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水平;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牢记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以实际行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不辜负时代的重托,不辜负对宪法和法律作出的庄严承诺。 林祥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最普遍的公平性、最有效的协调性,是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史上的伟大创造。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发展,必须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同时,必须正视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本质不同,决不能照搬其他国家司法模式。政法机关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林祥国强调,政法机关要深刻理解把握并切实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牢牢把握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共享政法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严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命线,让人民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方便、公正、高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冲破一切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和思想束缚,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群众观、法治观和政绩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切实加强政法机关的人民性教育,从思想深处打牢维护人民权益的根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林祥国要求,政法机关要按照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基本要求,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政法队伍。领导干部要做勤于学习、执法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敢抓敢管、廉政勤政的表率,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要在全体干警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切实强化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广大干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强化司法民主建设,着力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强化政法机关党的建设,着力提升领导管理监督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孟涛 作者:政发 沈峥嵘 程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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