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1、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
二、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3、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4、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九条
三、个人信息遭网络侵犯后,该采取什么措施
1、个人可要求网站删除或改正
(1)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
(2)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3)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
(4)发现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2、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接到通知未及时采取措施、知道侵害存在未采取措施、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等情形,被侵权人可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3、向公安举报、报案
个人发现或遭遇以下犯罪行为,需向公安报案:
(1)以在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b.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c.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4、向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举报
1、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可受理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2、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可受理垃圾短信、诈骗电话、骚扰电话、垃圾邮件、个人信息泄露等各类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
江苏省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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