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
省总工会副主席井良强
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刘燕青
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魏赟: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激发广大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技工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介绍、解读《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朱从明副厅长,省总工会井良强副主席,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公永刚处长,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李炳龙副处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余强处长,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刘燕青处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朱从明副厅长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首先,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朱从明副厅长发布新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五一前夕,深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我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8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办发〔2018〕16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郭元强副省长均作出重要批示。省人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全面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学习借鉴多个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文稿。2019年4月8日,省委娄勤俭书记主持召开了省委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2019年4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20号),这是迄今为止我省针对技术工人待遇方面出台的第一个系统性政策文件,也是《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配套措施,对促进我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目前,我省共有技术工人1297万人,是产业工人队伍的中坚力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主力军。他们奋战在大江南北、各行各业,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省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方面积极探索,制定出台富民“33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组织评选江苏技能大奖,全省各地也都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举措,技术工人的待遇有了较大改善。但总的来说,广大技术工人的待遇与他们的劳动付出还没有完全匹配,主要体现为工资收入偏低、社会地位不高、各项待遇保障较弱、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不强等等。我们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努力解决广大技术工人牵肠挂肚的实际问题,就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谋取福利,引导全社会重视提高技能、尊重技术工人,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有地位、创新上有平台、发展上受重用,引领带动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持续汇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社会正能量。
(二)出台《实施意见》是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省委娄勤俭书记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是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是新时代江苏必须担负起的重大使命。推进江苏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大批尖端科技人才,也需要大批年轻人投身技能事业,成为掌握关键技术、绝技绝活的技能型人才,这样才能让“江苏制造”成为“优质制造”,从制造大省走向制造强省。截至2018年底,我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92.9万人,居全国第一,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827人,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仍然满足不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近几年,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中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企业反映十分强烈。因为待遇问题,导致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到技术工人岗位就业。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措施有很多,但提高待遇是重点。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目的就是要全面改善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呼唤更多有志青年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之路,促进人力资源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三)出台《实施意见》是推动我省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技术工人是人才队伍中规模最大、实践能力最强的一支队伍,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创新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技术工人队伍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将高技能人才列入高层次“双创计划”,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同等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举办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范围,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有力破除了制约技术工人队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了企业、技术工人的广泛认可。但总体而言,我们的政策系统性还不够强、效应还不够大,现有的政策措施分散在各类文件当中,有些还缺乏可操作性。省委、省政府聚焦广大技术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专门文件,从技术工人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各个环节着手,系统谋划具有江苏特色的思路和举措,推进江苏技能人才工作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创新,必将对优化技术工人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知识性、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意见》的框架及主要内容
我省的《实施意见》主要分为5个部分,共16条措施。可以说,每一条措施都货真价实,含金量较高。除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外,第二部分主要是面向高技能领军人才,分别从加强服务保障,提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第三部分主要是面向广大技术工人,从企业技术工人的工资分配、工资增长、长效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第四部分主要是立足技术工人队伍长远发展,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深化校企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第五部分主要是从技术工人评价激励的角度,从改进技术工人评价方式、加强劳动和技能竞赛、完善平等享受待遇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实施意见》已经提供给大家,这里就不作具体介绍。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色
在全国来说,我省的《实施意见》不是最早发布的,主要考虑是要充分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强化集成提炼,形成政策优势,努力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破除多年来想破除而没有破除的障碍。《实施意见》坚持重点与普惠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广大技术工人密切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具体答案。
(一)突出重点群体。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技术工人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我们的宝贵人才资源,理应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我们对高技能领军人才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就是要树立“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鲜明导向,让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待遇“与众不同”,引导激励广大技术工人“比学赶超”,争当时代的大工匠、大能手。一是首次明确了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中央意见提出,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拓展,把获得江苏技能大奖荣誉人员,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的技师、高级技师,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和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列入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目前,全省共有高技能领军人才约800多人,他们都是我省优秀技术工人的代表,是其所在领域的佼佼者。二是首次明确了与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应待遇,主要包括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就医就诊、体检安排、子女入学等,在这些方面,高技能领军人才与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完全一样,“应有尽有”。并且在有些方面,高技能领军人才还超过了一般的高层次人才,比如,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冠军、阿尔伯特大奖获得者宋彪,我省为其记了个人一等功,重奖了80万元,直接认定了副高职称。三是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我们明确提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合理需求,视情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协调。对国有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视同实现利润,计入业绩考核效益指标。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建立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制度等。
(二)注重系统提升。围绕解决当前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碎片化问题,我们坚持系统化思维,从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各个环节着手,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立体效应。一是在培养方面,我们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的关键举措,明确要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完善贯穿劳动者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根据劳动者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要,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二是在评价方面,着力发挥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一方面健全技能评价通道,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加快构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打通职称通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构建技术工人职业发展“立交桥”。三是在使用方面,我们注重以用为本,尽可能让技术工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比如:鼓励企业根据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贡献,设立技术技能总监或相应职位。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人才库、专家库,发挥其在专业领域的技能特长,为人才发展规划制定、高技能人才选拔、职称(技能等级)评审或认定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在激励方面,我们积极寻找办法,努力使广大技术工人在创新创造中更有收益、更有荣誉,在“名利双收”中激发出更大动力和活力,比如:我们通过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鼓励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推行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等方式,引导技术工人钻研技术、学习技能,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形成有业绩、有贡献就能有收入、有地位的良性互动。五是在保障方面,为了让广大技术工人工作安心、生活舒心,我们将在各地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代办等服务,协调落实工资福利、补贴、公共服务等相关待遇政策。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维护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企业是关键。企业既是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技术工人的主体。围绕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我们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工资分配措施。以往的国有企业工资政策都是以倡导性为主,在《实施意见》中,我们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这些政策相比过去力度更大。二是校企合作措施。我们以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鼓励企业和院校合作建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为抓手,充分调动企业培养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今年开始,我们将面向全省广大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每年培养2万名左右的企业新型学徒。三是督促检查措施。我们明确提出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培训。企业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政策。
(四)工作力度更大。《实施意见》紧扣中办发〔2018〕16号文,做到能细化的尽可能细化,部分政策举措相对其他省(市)的力度更大。一是在创新方面,我们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举办全省性的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全省每年参赛练兵500万人次。在全国率先提出每年组织10个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在改革方面。我们首次提出报名参加对口单招考试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可免试进入省内具有对口单招任务的高职院校就读相关专业。对技能高超、贡献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三是在奖励方面,我们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这样的力度前所未有。要求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实绩挂钩。四是在调控方面,我们通过定期发布不同职业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方式,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信息服务。并且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省建有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达95%以上,以此来推动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
接下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让广大技术工人及早享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实惠,增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迸发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们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将会更加完善,技术工人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衷心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的宣传力度,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共同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积聚正能量。
记者提问:
1、请问朱厅长,听了您刚才的介绍,我们对《实施意见》有了大概的了解,从广大的技术工人角度来说,最关心的肯定还是文件下发之后如何落实的问题,请问人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重点措施来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朱从明副厅长回答了记者提问。
2、请问《实施意见》提出,选配一定数量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到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据我所知,我省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已经有不少来自一线的高技能人才。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以及在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方面,工会有什么举措?
省总工会井良强副主席回答了记者提问。
请问省国资委在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刘燕青处长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