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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28日

蓝天、白云、绿水······2018全省环境“体检报告”出炉

2018年,江苏积极应对,精准施策,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本次新闻发布会将发布《2018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人

发布现场

  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魏赟: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依法公布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介绍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回应生态环境重大社会关切,对于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生态环境决策部署、推动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我省全力推进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和“蓝天碧水净土”等生态环境治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持续改善的态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省生态环境厅钱江总工程师,省生态环境厅综合业务处张雷处长、环境监察综合处盛学良处长、大气环境处夏明芳处长、土壤生态环境处王惠中处长、水生态环境处潘羽忠副处长。此外,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也出席了此次发布会并在发布厅前排就坐。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生态环境厅钱江总工程师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首先,请钱江总工程师发布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钱江: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2018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7%、总量达9.26万亿元的情况下,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8.0%,与2017年相比保持稳定,13个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介于56.2%~79.7%之间。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有所下降,臭氧浓度同比持平。其中,全省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2.0%,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2018年,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共发布5次蓝色预警、5次黄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

  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为12.1%,降水年均pH值为5.69,酸雨年均pH值为4.94,与2017年相比,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3.5个百分点。

  二是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8.3%,较年度考核目标高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优于年度考核目标0.9个百分点。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4.2%,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6.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持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10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73.3%、15.6%、4.4%和6.7%。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淮河干流江苏段4个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与2017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均处于Ⅱ类,总磷和总氮年均浓度均处于Ⅳ类。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137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较2017年上升9.5个百分点。太湖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0,同比下降0.8,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全省近岸海域31个国省控海水水质测点中,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比例为64.5%,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7%、16.1%和9.7%。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66.7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8%。

  三是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各类声源、声强及分布情况无明显变化,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全省设区市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13个设区市中有7个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较好)水平,有2个市达到夜间二级水平,其余均为三级(一般)水平。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同比略降0.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0分贝,较2013年上升0.3分贝。

  四是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生态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2,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1.4~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全省13个设区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微生物指标达标率为100%。64个城市空气微生物测点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76.6%,较2017年上升9.9个百分点。

  2018年,对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实施了环境质量状况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邻近海域水质符合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标准的站位分别占27.3%、33.3%、30.3%、0.0%和9.1%,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生物密度丰富,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资源稳定。

  五是辐射环境状况良好。全省辐射环境59个国控点和231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9年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六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稳步提升。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70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53座,焚烧处置能力121.4万吨/年;填埋处置设施17座,填埋处置能力41.9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63.3万吨/年,同比增长66.8%。

  总的看,在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生态环境面临各种挑战压力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应对,精准施策,扎扎实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促进了全省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但是也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形势依然严峻。

  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一系列部署要求,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为导向,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主动仗主攻仗,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详情请参阅《2018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最后,对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记者提问

  提问:今年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江苏有哪些重点工作?目前面临哪些困难,将采取什么措施突破这些困难?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夏明芳围绕大气环境治理回答记者提问。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潘羽忠就水环境治理回答记者提问。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王惠中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提问:江苏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都有哪些有力举措?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业务处处长张雷就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的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提问:今年4月,江苏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请问,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江苏目前整改的情况如何?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综合处处长盛学良: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月17日正式向江苏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时向国务院报送了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分解,细化为50个具体整改事项,包括涉及“回头看”整改事项34个和大气专项督察整改事项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