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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离职少上一天班,全勤年终奖泡汤?溧阳法院这样判
2023-11-21 16:06:00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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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病请假,公司就是不准,员工被迫于2022年12月29日离职;公司又借口员工离职时还差一天才满一年,拒不支付全勤年终奖。昨天记者从溧阳法院了解到,法院经审理判定公司做法不当,必须支付全勤年终奖。目前,公司已经向员工支付了包括全勤年终奖在内的全部费用。

据了解,在溧阳某公司上班的彭阿姨,一直从事后勤工作,入职以来从未有过缺席、早退等情况。2022年12月底,她做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异常,向公司申请休息,但因公司后勤人手不足,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坚持到岗工作。

在工作中,彭阿姨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她多次和公司协商,希望公司能安排人手临时接替,让自己休息几天,待病好后再来上班。但几次协商,公司始终不同意她的请求,最终在当年12月29日,她实在无法坚持工作,被迫从公司离职。

彭阿姨离职后,认为自己为公司勤恳工作了十几年,公司的做法让她无比寒心,于是便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工资、补偿金以及年终奖的请求。

公司代理人在庭审中回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明文规定,只有工作满全年,才能在第二年的1月领取上一年的全勤年终奖。彭阿姨是在12月29日离职的,工作差一天才算全勤,不符合获得年终奖的条件,所以不同意支付年终奖。

溧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彭阿姨一直工作至该年12月29日,因病需休养才引发了后续的离职事宜,综合考虑员工染病期间,公司应安排必要的病休假等因素,故应该认定彭阿姨该年工作已满一年,可以领取该年度的全勤年终奖。

法院判决后,公司向彭阿姨支付了包括全勤年终奖在内的全部费用。

法官表示,用人单位应当在安排劳动者参加工作的同时,重视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尊重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若缺乏对劳动者权益最基础的保障,必将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舒翼 李琛洁 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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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