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文华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刘志军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