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贾金庚同志为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李亚雄同志为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华飞同志为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陈海元同志为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