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平同志为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柳林森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朱建彤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翟翔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东同志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浩、朱红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