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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3-16 09:39: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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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江苏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 我市从2018年9月起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历时3年,如期形成全市6个县级调查单元、76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江苏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常州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8494.99公顷(132.74万亩)。其中,水田73283.39公顷(109.94万亩),占82.81%;水浇地11794.80公顷(17.68万亩),占13.33%;旱地3416.80公顷(5.12万亩),占3.86%。

(二)园地25138.70公顷(37.71万亩)。其中,果园9066.94公顷(13.61万亩),占36.07%;茶园5276.10公顷(7.91万亩),占20.99%;其他园地10795.66公顷(16.19万亩),占42.94%。

(三)林地76169.69公顷(114.2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2876.93公顷(34.32万亩),占30.03%;竹林地5321.91公顷(7.98万亩),占6.99%;灌木林地941.77公顷(1.41万亩),占1.24%;其他林地47029.08公顷(70.54万亩),占61.74%。

(四)草地9688.80公顷(14.53万亩)。其中,其他草地9688.80公顷(14.53万亩),占100.00%。

(五)湿地617.49公顷(0.93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604.07公顷(0.91万亩),占97.83%;沼泽地13.42公顷(0.02万亩),占2.1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5046.93公顷(157.57万亩)。其中,城市30458.36公顷(45.69万亩),占29.00%;建制镇28571.24公顷(42.86万亩),占27.20%;村庄43820.70公顷(65.73万亩),占41.72%;采矿用地1033.49公顷(1.55万亩),占0.9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63.14公顷(1.74万亩),占1.10%。

(七)交通运输用地20284.65公顷(30.4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675.59公顷(1.01万亩),占3.33%;轨道交通用地102.54公顷(0.15万亩),占0.50%;公路用地12273.75公顷(18.42万亩),占60.51%;农村道路6786.33公顷(10.18万亩),占33.46%;机场用地81.71公顷(0.12万亩),占0.40%;港口码头用地326.79公顷(0.49万亩),占1.61%;管道运输用地37.94公顷(0.06万亩),占0.1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0706.24公顷(166.0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7649.22公顷(26.47万亩),占15.94%;湖泊水面25116.42公顷(37.67万亩),占22.69%;水库水面4353.98公顷(6.53万亩),占3.93%;坑塘水面55852.97公顷(83.78万亩),占50.45%;沟渠4060.40公顷(6.09万亩),占3.67%;水工建筑用地3673.25公顷(5.52万亩),占3.3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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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