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常州人 房屋装修改造8类情况须申报审核
2021-11-02 20:36:00  来源:常州日报  
1
听新闻

记者11月1日从常州市住建部门获悉,香梅花园业主李某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凿除阳台与客厅地面之间的混凝土反挑梁,日前被市住建行政执法支队查处。所幸经执法部门现场跟踪督办,李某及时纠错,按照市住建部门提供的改造复原图纸,进行了补救施工,未造成危害后果。

常州市住建执法支队审理科负责人陈冬虎介绍,《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在住宅装饰装修时,确需对房屋进行改造的,房屋改造申请人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改造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如违反规定,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把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擅自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都属于违规行为,有这一违规行为的装修施工人员将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房屋改造当事人将被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

根据《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装修涉及以下8类情况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提出房屋改造设计方案,且经市房屋安全和白蚁防治指导中心审定通过,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或居(村)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在墙体上开门、开窗、开洞口,拆改墙体;扩大原有门、窗洞口;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降低室内地面;在楼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改变使用功能;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其他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项目。(孙晗昕 秋冰)

标签: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