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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证据”提交法庭 男子被罚款3000元
2021-03-17 16:27: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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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当事人王某找人帮忙,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上的日期“PS”到了事故发生前。拙劣的手段被法官识破后,王某因私自伪造证据材料,被溧阳法院罚款3000元。

2019年1月,王某驾驶其本人实际所有的营运货车,与芮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芮某起诉后,法院判决王某向芮某支付赔偿款。之后,王某向溧阳法院起诉,要求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

案件中,保险公司提出抗辩,称根据保险条款,王某需要提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明,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王某提交了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准考证以及理论电脑考试合格证。

为核实这些证据,法官到常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调取了王某考试的相关材料,却发现,王某提交的证据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与调取的王某材料上的时间明显不一致。

法官再三询问,王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王某私下找了个“黄牛”,通过PS技术,将提交给法庭的材料上的日期,都更改成了事故发生之前,想以此蒙混过关,骗取保险赔偿。

王某伪造证据材料,并向法院提交,已严重妨碍了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法院对王某处以3000元罚款。

(舒翼 王鹏超)

标签:保险公司;道路运输;证据材料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