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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半年未见孩子 母亲向法院申请执行探视权
2021-02-24 15:13:00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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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女儿了,我很想她,求求法官帮帮我,让我见见女儿吧!”近日,常州钟楼法院执结了一起特殊的执行申请,帮助一位近半年未见到女儿的妈妈终于和孩子团聚。

2013年,赵女士与杨先生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8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该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婚生女由杨先生抚养,赵女士有探望婚生女的权利,杨先生有协助的义务。但在离婚后,因为探视时间、探视地点、探视方式约定不明,双方屡屡发生冲突,赵女士自2020年后有近半年时间没能探望女儿,于是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来到杨先生家中,与杨先生沟通,杨先生及其父母对法院执行行为表示抗拒。执行干警考虑,强制探望或许能解决当下问题,但从长远看不利于矛盾化解,而且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应当用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执行干警告知杨先生及其父母,探视权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权,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父母都不应因其他矛盾阻碍探望权的实现。

经过执行干警几番耐心地释法析理,杨先生的态度有所缓和,同意就赵女士探望女儿的时间、方式、地点进行协商,约定疫情期间每周日上午,赵女士可以在小区里探视女儿,探视时间为一小时左右。

“我终于见到妈妈了,谢谢法官叔叔。”女儿见到了多月未见的母亲,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

(韩笑 王淑君 图文报道)

标签:女儿;探望;执行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