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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成危楼并且无维修价值,怎么办?
2020-11-27 14:30: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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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位于湖塘镇人民中路的服务新村1幢49户全部腾空,全楼封闭。这意味着武进首个城镇危房解危项目顺利完成。

“特别幸运,成为解危政策实施以来的第一批受益者。”服务新村1幢甲单元302室居民王静珍说,住了几十年的房子老了,政府还出钱“买回去”。她家住房面积加上公摊面积约41平方米,最终获得54万元左右的补助。

服务新村1幢建于上世纪70年代,房屋老化严重,曾出现极端天气下饰面和墙砖脱落的危急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安全问题成为困扰居民、社区及属地政府的一块“心病”。2019年7月,服务新村1幢的产权人集体申请了房屋安全鉴定。经武进区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该房屋整幢为D级危房,无加固、维修价值。

“为消除安全隐患,区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民政、信访、财政等部门商讨解决办法,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并制定解危政策。”武进区住建局副局长李媛介绍,今年8月《武进区城镇危险住房解危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填补了全区此类危房解危政策的空白,也是常州辖市区针对国有土地上城镇零星危楼进行解危的首份政策文件。武进区政府将服务新村1幢列入城镇危险住房首个解危项目,由湖塘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该办法规定,武进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居民自建的房屋,如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由武进区城镇危房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出具通知,属地镇、街道按照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每户产权人立即停止使用,限期一个月搬出。对于停用危险房屋的处置,如无加固、维修价值,不具备重建条件,且近年内未纳入征收拆迁计划的,经业主协商意见一致,并向区政府提出解危申请后,政府开设资金补助通道,补助标准参照同地区类似年限、安全的二手房评估价格的九折计算。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党和政府对老百姓的庄重承诺。”武进区住建局局长张征宇表示,房屋安全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此次服务新村1幢的解危项目,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也是让更多老百姓知道,房屋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房屋产权人。通过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以引导老百姓树立房屋安全使用的责任意识,更加科学、安全地使用房屋,同时促进房屋所有权人主动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

目前,湖塘镇已开展拆除服务新村1幢的前期准备工作。武进区政府将结合周边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优先考虑建设绿化、停车位等公益设施,进一步美化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马浩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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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