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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犬不牵绳将被处罚 常州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2020-09-04 15:18:00  来源:中国常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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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州网讯 日前,我市召开全市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主动引导文明养犬行为,深入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探索犬只长效管理路径,切实提升养犬者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推动形成全社会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

全市公安机关迅速部署开展现在起至年底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全市犬只规范化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长效治理三个阶段。根据《民法典》《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携犬外出不牵绳、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和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解决遛犬不牵绳,基本解决犬只扰民问题,有效防范违规养犬引发的各类风险隐患,助力常州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9月3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钟楼分局西新桥派出所民警来到西新桥二村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整治工作,一方面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市民携犬出门牵好“安全绳”,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及时为爱犬办“身份证”,定期免疫登记,不要饲养危险犬。另一方面,对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在现场,民警发现居民董某、周某在遛狗过程中未使用牵引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2人处以警告处罚。当天下午,民警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现场处罚不牵狗绳2人。犬只留检所现场收容流浪犬、无主犬3只。

公安机关呼吁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如携犬外出不使用牵引带、饲养危险犬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1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常州公安微警务”不文明养犬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法律法规链接:

1.违反规定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的,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犬吠、随地大小便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行为,将被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将被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5.如果养犬人阻碍公安、城管等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属于阻碍执行职务,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规定,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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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