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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项关于招生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0-03-10 15:56:00  来源:常州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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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以及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常武地区包含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常州经济开发区。优化调整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调整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方案》重要事项。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相关方面意见,提出两个实施方案。

方案一:

从2020年起,对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常武地区考生(含回考生、往届生等),就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报名方式、体育考试项目、热点高中名额分配、志愿填报、中考划线、录取方式等,实施统一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方案二:

在2020年到2022年,实施三年过渡期政策;从2023年起实施统一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三年过渡期内,以2019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4所高中在增量计划中每年共安排200个招生名额,面向原武进区(含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回考生、往届生等)招生;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3所高中在增量计划中每年共安排200个招生名额,面向原主城区(含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及原戚墅堰区的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回考生、往届生等)招生。其余招生计划的招生维持原有政策不变。

从2023年起,对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常武地区考生(含回考生、往届生等),就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报名方式、体育考试项目、热点高中名额分配、志愿填报、中考划线、录取方式等,实施统一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二、公示时间

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7日

三、评估主体

常州市教育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炜

联系电话:85681361

电子邮箱:jufg@czedu.cn

此事项公示后,第三方机构将对常武地区学校及学生家长进行抽样问卷和走访调查,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供决策使用。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以及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根据省教育厅《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苏教职〔2019〕32号)要求,为加强全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统一管理,优化职业院校招生流程,更加方便考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职业院校,努力为每一个孩子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市教育局计划自2020年起对我市职业院校实施网上统一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202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加强职业教育招生管理,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苏教职﹝2019﹞32号)的要求,现就2020年我市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中的职业院校范围包括:在常州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对象指:符合条件能参加2020年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以下简称“考生”)。

二、 工作目标

(一)让全市考生更加掌握全面、精准的招生信息,方便考生高效、便捷地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

(二)让全市职业院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促进不同类型的学校之间有序竞争、合作。

(三)让全市职业院校招生计划更加规范、科学执行到位,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更加突出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特征,更加彰显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导向,更加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和意愿选择,更大力度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评价顽疾,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职业院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要求,继续按照市场招生、提前招生、双向选择、登记入学的原则开展职业院校招生工作。

(三)开发运行常州市职业院校网上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由线下学校现场招生优化为线上平台统一招生。

(四)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的领导下,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编制《2020年中考招生指南》,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实行网上招生录取。

(五)常州市教育和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分别对相关学校招生简章规范性进行备案审核。

(六)职业院校进行省内外市招生,须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列入生源所在地《中考招生指南》,方可招生,相关学生信息材料上传招生平台审核。除列入国家东西部协作招生计划以外,职业院校未经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批准,禁止跨省招收学生。

(七)职业院校招生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考生如在招生平台登记入学并被职业院校录取,一律不得再被普通高中录取。

(八)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证明后,按照各自所属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九)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另行制定方案实施。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江苏省农业、体育、艺术学校招生办法》(苏招委﹝2005﹞8号)实施,未在省内完成的五年制高职计划纳入招生平台。

(十)职业院校以往部分专业需要提前面试的,2020年起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有特殊需要必须开展的予以保留,没有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以面试等任何形式开展提前选拔。

四、招生平台工作原则

(一)坚持权威性。招生平台作为全市职业院校唯一官方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提前公布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以及毕业学历层次、发放证书等相关信息,确保考生和家长全面、及时掌握招生情况。

(二)坚持公平性。考生中考成绩只要达到职业院校确定的专业登记入学分数线,都有公平选择登记入学的权利。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分数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在招生平台上提前预登记5个专业,由招生平台根据每个专业预登记的考生人数,自动帮助考生依次登记符合入学要求的专业,并在招生平台开放的第一时间公布提前预登记录取情况。在预登记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直至学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完成。

(三)坚持自主性。职业院校除省、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外,可根据往年录取情况及年度招生计划等,自主确定专业登记入学分数线。职业院校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可三次对其登记入学分数线进行调整,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对这些专业选择登记入学。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可对完成招生计划的紧缺专业开辟绿色通道,对高出第一次登记入学分数线30分、但未成功登记入学的考生按不超过原计划10%的比例,实行破格录取。

(四)坚持便捷性。考生在招生平台被职业院校录取后,可选择直接在平台上办理线上缴费,实现一次报名成功就可完成入学前相关手续。职业院校和初中学校在招生工作开展期间,校内机房全部免费开放,方便考生和家长登记入学。

(五)坚持严肃性。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职业院校违规招生行为清查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19﹞7号)精神,对存在招生宣传不实、招生行为不规范、招生监管不到位的学校,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停止招生、终止办学等处理,对涉及违规招生的相关人员将进行追责问责。

五、招生时间进度安排

(具体时间进度视实际情况而定)

(一)准备阶段。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平台的开发与建设,2020年3月1日前完成。

(二)招生平台上线测试阶段。招生平台上线测试,统一发布职业院校招生信息,2020年4月1日前完成。

(三)培训与模拟登记入学阶段。市教育考试院牵头组织培训辖市区招考部门、各职业院校、初中学校,并组织全市考生分批进行模拟职业院校招生平台登记入学工作,2020年6月1日前完成。

(四)登记入学与录取阶段。

(五)集中补录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开展职业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集中补录工作。招生平台公布职业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除省、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外,其余专业均不设登记入学分数线。

二、公示时间

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7日

三、评估主体

常州市教育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炜

联系电话:85681361

电子邮箱:jufg@czedu.cn

此事项公示后,第三方机构将对学校及学生家长进行抽样问卷和走访调查,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供决策使用。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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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