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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12条政策意见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
2020-02-17 10:02:00  来源:常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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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昨天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抗疫情、渡难关,充分发挥其在保障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常州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该《政策意见》内容主要有12条,具体是:

一是优先复工复产。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从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肥料、屠宰、粮食、“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配送的涉农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加大贷款支持。对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开工急需少量资金的情况,采取网络申请,简化办理程序,优先发放贷款,单户总量不高于100万元。

三是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农业经营主体从2月5日起至6月30日之间新增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不超过2%、单个主体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贴息补助。

四是补贴融资担保费用。对疫情防控期间新增的常州区域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农业经营主体免收三个月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费;对符合规定的因疫情防控受到影响,到期还款有困难的农业担保客户,予以展期或续贷担保。

五是减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农机保险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中需要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部分由各辖市区财政承担。

六是减免农业经营主体租金。对承租国有性质单位的土地、生产设施的农业经营主体,1个月租金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

七是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好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八是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承担保供的农业经营主体免费提供农药残留快检工作,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九是鼓励本地农产品线上销售。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上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是加强紧缺农产品应急保供力度。加大猪肉、禽肉等“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力度,市财政筹措专项资金进行临时补贴。

十一是加强防护、消毒用品支持和储备。加大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在物资调配上,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优先保障重点保供单位。

十二是畅通运输通道。对运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物资的车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速发放防疫期间生产、生活必需品货运通行证,根据相关政策实行双向免费,优先通行。夯实农产品物资运输进村各项保障,打通“最后一公里”。 (董逸 常农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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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