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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闯入他人家中 4人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
2019-11-14 11:39:00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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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常州一家拆迁公司4名工作人员为了与被拆迁户签订协议,强行闯进拆迁户家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披露了这起案情:被告人刘某等4人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钟楼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不等。

  据裁判文书显示,刘某、陈某是常州市华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葛某、施某是该公司员工。2018年1月8日晚,华强公司负责人周某(另案处理)与刘某,安排陈某、葛某、施某等人前往钟楼区某村拆迁户吴某(化姓)家,要求一定要与被拆迁户吴某谈成拆迁补偿协议。

  之后,陈某、葛某、施某等人来到吴某家门口。待其妻李某(化姓)打开卷帘门并准备关上卷帘门时,陈某等人用脚垫住正在下降关闭的卷帘门。随后,陈某经电话请示刘某并在刘某的授意下,与他人强行拉开卷帘门。陈某、施某、葛某等人随即一起闯入吴某、李某家中,并以收走手机、聚众造势等方式限制吴某、李某的通讯自由和人身自由,迫使吴某同意谈拆迁补偿事宜,直至吴某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后离开。

  期间,陈某用撬棍撬开通往吴某家二楼的铝合金门,葛某拆走吴某家中连接监控的电脑硬盘。

  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陈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钟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陈某、葛某、施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予依法惩处。考虑到案发后,被告人刘某、陈某、葛某、施某如实供述上述罪行,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施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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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