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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炸街党”遭"围剿" 10台摩托车被查扣
2019-10-30 09:50:00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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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一群机车男酷爱摩托车竞技,多次无牌无证驾驶大功率摩托车“炸街”扰民,遇到民警则提前减速或绕行,屡屡逃脱。日前,经开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锁定这伙人的行驶轨迹,并提前安排便衣警力蹲守取证,终将其一举抓获。

  据了解,近期,经开区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横林街镇道路频繁出现摘掉消音器的大功率摩托车飙车“炸街”扰民的警情。辖区横林交警中队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在辖区蹲守多次未果。民警判断,这些摩托车驾驶员熟悉周围地形,远远发现警车后会以正常车速行驶,这才成为漏网之鱼。通过连续多日的视频追踪及信息研判,在全面掌握嫌疑摩托车“炸街”时间段、路段以及行驶轨迹之后,10月28日晚,经开区公安分局组织横林交警中队警力在中吴大道、顺通路、水厂路、红丰路、漕上路等“炸街”频繁路段开展伏击。同时,便衣警力在前方观察,警车部署在支路以内,熄灭警灯,车头向外,保持点火,随时做好主线堵截准备。“暗哨报点,明岗堵截”,对“炸街”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当天20时10分许,一股短促、刺耳的轰鸣声从顺通路南侧传来,一辆黑色摩托车逐渐进入民警视线。尽管该摩托车遇到人流马上减速滑行,民警根据经验判断其为“炸街”摩托车,而附近有横林中学下晚自习的学生经过,车流量、人流量较大。为避免发生意外,民警立即上前,在距摩托车5米处用强光手电直射骑手,支路口待命的警车从后方迅速逼近,堵住其退路,迫使摩托车停了下来。随后,民警上前拔下车钥匙,顺利控制住驾驶员。经检查,驾驶员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所驾大功率摩托车无号牌,马力十足,排量大、转速高,空挡或离合状态下踩踏油门,轰鸣声很远都能清晰听见。

  22时30分许,值守水厂路口的便衣民警发现多辆大功率摩托车沿由东向西快速行驶,剧烈的轰鸣声震耳欲聋,驾驶员不仅都未佩戴安全头盔,有几辆摩托车后载着的乘坐人也是秀发外露,随风飘逸,在车流中频繁变道穿梭,险象环生。为避免打草惊蛇之后“炸街”摩托车狂飙逃窜发生危险,民警并未立即采取行动,而是悄悄跟踪尾随。同时用手持电台通知前方路口负责“扎口袋”的民警收控交通信号灯,将通行方向控制为红灯,并利用中央隔离护栏、封闭的侧分带等天然屏障,将“炸街”摩托车驱赶进入伏击圈,后方警车随即从支路迅速窜出、包抄断后,“炸街党”们见势不妙,试图倒车穿插后方车辆之间空隙,逃避查处。这时候,守候民警迅速驱围,一拥而上将其控制。10月28日当晚,经开区公安分局共查获“炸街”摩托车10辆,抓获涉案人员10人。

  经审查,以何某(男,21岁,甘肃省文县尚德镇人)为首的10名涉案人员,痴迷于“炸街”、竞速,为追求刺激,私自改装排气管,去掉消音装置,成为高强动力、巨大噪音的摩托车。经常把马路当成杂技场,超速行驶、随意闯红灯、逆行、翘起车前轮行驶,通过炫酷满足虚荣,涉嫌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改变机动车结构构造或特征违法,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他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项之规定,对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将对他们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经开区警方特别提醒:由于“飙车”多发生在夜间,且车辆速度快、噪音大,对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如发现机动车有“飙车”行为,或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经营行为,以及驾驶非法改、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有条件的采取摄像、拍照等措施留存证据,以便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俞小平 徐丹 图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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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