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蓝色港湾花园小区:257个地下车位该归谁?
2019-10-29 10:39:00  来源:常州日报  
1
听新闻

  今年8月中旬以来,新北区蓝色港湾花园的开发商高成地产派出不少人员进入小区,通过张贴公告、发放传单、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业主宣称:高成地产收回小区地下车库管理权,要求业主8月30日前带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报名登记,还得同意大幅提高租金,而如果你不买(实际上是20年期长租),不管你是到期还是未到期,随时停租。

  9月18日起,原本道闸正常使用的小区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赫然又装了一个道闸,高成地产准备跳过物业和业委会,自行管理车库和收费。在街道、社区及警方干预下,小区解除了与高成地产关联的高成物业合同,新装道闸横杆被拆除。不过,本月18日夜里,缴费到期的部分车位,又被堆上了一袋袋水泥,有的装上了地锁。

  蓝色港湾小区是高成地产开发的,多层住宅于2005年起交付使用。那么,高成地产上述行为是否合规合法呢?

  “高成地产肯定是违规甚至违法的。”江苏致邦(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庆元表示。他说,根据省市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交付使用后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文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对于高成地产的“蓝色港湾花园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冯庆元律师表示,其第1条“买受人购买汽车车位使用权,甲方(高成地产)开具专用收据”,涉嫌偷漏税;第3条“协议20年内有效,20年后由乙方(买受人)继续无偿使用”,也是自相矛盾——既然“20年内有效”,怎么还能承诺20年后权益呢?显然是忽悠人的无效条款。

  另外,冯庆元表示,对无产权地下车库“转让20年或永久使用权”,实际上是变相销售。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如要出售,必须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车位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位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证明”。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说明这些车位在规划时是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功能进行配置的,是住宅小区的附属设施,产权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或变相销售。

  冯庆元还表示,我市对无产权车位租赁实行政府指导价,进行20年使用权转让,实际上是20年长租,其政府指导价100元/月,最高上浮50%,也不过150元,20年总租赁费只有3.6万元,而高成地产却租到8.8万元以上,高出一倍还不止,显然违规。以前与其签合同长租的业主,完全有权通过起诉讨回其多收的租金。

  日前,在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首届业委会主任沈才春指着小区建设详规图说,详规图上注明小区257个地下车位,是公建配套车位,而且当初小区《土地使用条件》明确规定:高成地产需要建“汽车停车场”作为公益工程,“免费提供业主使用”。小区交付十几年了,车位却一直被高成地产霸着,还疏于管理和维护,车库消防设施已长期瘫痪。而且,至今高成地产还欠小区公建配至少800平方米,高成承诺给补,十几年了,未见补1平方米。 郑法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