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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3人后赤脚逃跑 男子返回拆卸车牌“露马脚”
2019-09-18 18:16: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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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杨某眼神不好,骑电动车在路口撞了人,担心警察会为难自己,他的第一反应是弃车逃跑。逃走后,突然想起自己的车牌还留在现场,警察肯定会循迹追踪,遂又返回现场来取车牌。“掩耳盗铃”的结果是:因交通肇事逃逸,他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

  9月1日下午1点04分,溧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埭头中队接到报警,称埭头镇余家坝村口处发生两辆电瓶车相撞事故,有人受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取事发地监控,发现男子杨某驾驶电瓶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该村口,撞上了董某,造成董某车上3人受伤。监控显示,事故发生后,杨某非常慌张,连鞋子都不要了,光着脚弃车逃离了现场。可没过一会儿,他又返回了事故现场,把电动车上的车牌卸下后跑了。

  根据线索,民警最终确定杨某居住在隔壁村。9月4日,民警将杨某抓获,在他的暂住地搜到了当天他拆下的电动车牌照。

  杨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眼睛不太好,事发时从朋友家吃完午饭回家,经过路口一不留神就撞了上去,因为以前没跟警察打过交道,害怕被警察打骂,就赶紧逃了。去取车牌是因为怕警察根据车牌找到自己。

  不过,事故的另一方董某也受到了罚款20元的处罚。交警介绍,董某驾驶的电动车载了他妻子小孩一家三口,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车只允许载12岁以下的儿童,所以,董某的行为也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冯国智 芮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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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