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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下单、货到付款 快递小哥“套现”34根金条
2019-08-28 10:40: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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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通过网上下单、货到付款,金坛快递小哥王某先后将网购的34根金条和1部苹果手机“套现”换钱。虽然他以“客户要求改日服务”来拖延时间,但最终因其无力偿还公司货款而东窗事发。近日,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金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王某今年38岁,原是某大型物流公司金坛站的快递员。去年4月19日,该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向金坛警方报案,称王某骗了公司8万多元货款。

  经查,王某在该公司当快递员已有3年,平时主要负责金坛区薛埠、后阳、朱林、茅麓等地的订单派送,包括在线支付和货到付款两种方式。去年4月初,王某派送的订单包括34根金条和一部苹果8手机,都是货到付款,共计83448元。这些订单是通过两个账号订购的,收货地点均在王某配送的小区。按照公司规定,货到付款的商品,由快递员先收下货款,到每天快递结束后再上交公司。但王某配送后,一直未交相应的货款。公司多番催促后,王某在仅支付了5400元后干脆消失不见了。后来,王某发微信承认自己欠债买金条抵押,还不上公司货款。

  金坛警方立即对王某上网追逃。去年8月,王某在我市一家酒店被警方抓获。调查发现,王某派送的订单其实都是他自己在网上下的单,目的就是为了“套钱”。去年3月30日至4月7日,王某使用两个账号,通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多次下单购买金条、手机等物品,收货地址都是他负责配送的小区。货物到了后,王某利用其配送员的职务便利,以“客户要求改日服务”为由,拖延与公司结讫的时间。王某所在的物流公司派送“货到付款”的商品都是由快递员自行保管,到每天快递结束后再将货款上交公司。王某却将其临时保管的金条、手机等物品出售或典当至调剂行,套取资金。

  “刚开始只是想套点钱用,没想到后来我自己被套进去了。”王某交代,他在2017年底买了一辆面包车,因资金不够向小额贷款公司借了四五万元。后来,贷款还不上,他就打起了侵占手上货款的主意。自去年初开始,他先在网上下单,后负责投送,实则趁机卖掉货物“套现”。等公司催交货款时,他再以后期下单购买的金条、手机等物品填补前面的空缺。他通过这种方法总共买了100多根金条和100多部苹果手机。直到去年4月,王某交完之前欠下的货款后实在没钱了,可公司催得紧,他干脆躲到了外地,这才东窗事发。王某因为自己设下的“连环套”而陷入了“死循环”,最后不仅没房、没车、没存款,还欠下了7万多元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近日,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退赔,其作案工具手机1部予以没收。

  (吴同品 孙忠玲 林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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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