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2019-06-03 13:09:00  来源:常州日报  
1
听新闻

  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常报全媒体讯 5月3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报送的《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项目。2018年12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2019年4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2019年5月30日,获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共七章五十八条,对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区管理、运行服务和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将在本报全文发布。 (刘一珉 蒋逸琦)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