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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首例!2家企业违规产销非国标电动车被查处
2019-05-15 10:07: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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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施行1个月,5月13日,市、区两级市场监管以及公安、工信部门,联合对我市电动自行车产业集中的武进区横山桥镇3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突击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一家企业涉嫌未取得CCC认证证书,擅自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且产品涉嫌不符合新国标;另一家企业涉嫌生产地点发生变更,但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

  据了解,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上述2家涉嫌违法经营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

  执法人员介绍,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生产经营秩序。 (芮伟芬 焦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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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