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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购电动车上牌即可免费获赠150元的保险
2019-03-22 09:04: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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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月15日,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为确保车辆正常行驶,近期,常州市不少电动车主给电动车上牌照。其中一些市民发现,部分上牌点强制要求车主购买“电动车保险”,不买就不让上牌照。

  对此,我市电动车行业协会昨天声明:目前我市实行“新车上牌送保险”活动——凡是新购买的电动车,车主上牌照,即可获赠150元保障3年的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至于其他电动车车主可自主选择是否投保,有需要的可到就近人保财险网点咨询、投保。

  “市民目前在我市各电动车门店购买了电动车,均可免费登记上牌,一旦上牌即可获赠150元保障3年的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所有保费均由电动车生产厂家承担,购车市民不需要支付。” 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秘书长谢文伟告诉记者,协会了解到“不买保险不能上牌”的问题,立即跟电动车经销商沟通,再次强调新车的保险是免费送的,不能向车主收费。

  “协会积极推动新车上牌送保险活动,原本是惠民的好事。但个别销售渠道对政策理解有误,造成了另收保费的错误。”谢文伟向记者坦言,我市目前约有300万辆电动车,以往电动车发生事故后,经济赔偿问题突出,对社会和个人都产生不良影响。“去年,协会与我市主要电动车品牌的厂家和总经销商先后沟通了十多次,最终明确了送保险的活动。”

  “目前,我们人保在牵头落实我市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工作,从2月11日至今,已为我市近3万辆电动车承保。”人保财险常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汪伟告诉记者,据我市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高达50%,其中,电动车与机动车辆、电动车和行人间发生的事故占比分别为30%、15%和5%。“承保仅一个多月,我们就接到相关报案100多起。”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内容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保险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负责赔偿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每份保险可承担累计10万元限额的第三者赔偿责任,其中累计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累计责任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300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2000元,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1万元。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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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