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阳光龙庭地下车库着火 业主质疑物业公司不作为
2019-02-26 10:03:00  来源:常州日报  
1
听新闻

  常报全媒体讯 一则题为《阳光龙庭37栋地下非机动车库着火,火势很大,中房物业公司不作为》的帖子近日出现在本地网络论坛中,发帖人“嘎嘎”称,2月23日下午,阳光龙庭小区37栋地下非机动车库着火,火势很大,10多名小区保安冲进车库灭火仍无济于事。“为什么喷淋不喷水?消火栓为什么没水?保安为什么不配备防毒面具?如果是楼上居民家中失火了怎么办?”帖子针对小区中房物业公司提出了一系列质问。

  记者从小区部分居民拍摄的现场视频中看到,车库的一角燃起大火,火焰约有1米高。有保安用灭火器对着火焰喷洒,大约2分钟后,火势逐渐减弱。在另一段视频中,一名居民称,地下车库消火栓未安装到位,以致无法救火。着火面积约20平方米,被烧的大多是储存在车库的劳动工具。

  针对此事件,记者与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负责阳光龙庭小区的徐主任告诉记者,网帖中反映的部分情况与事实不符。徐主任解释,地下车库喷淋之所以没有喷水,是因为喷淋设计的原理是当温度达到68℃时才会喷水,“车库着火时产生的主要是浓烟,温度并没有达到68℃,喷淋所以不可能喷水”。

  对于居民质疑消火栓中没有水,徐主任表示,2月21日,物业公司巡查时,发现37栋地下车库消火栓的水管接头脱落,便预定了新的配件,火灾发生当天,配件还没送达,“这些在公司的台账中都有记录,并非消火栓没有水”。

  关于保安不配备防毒面具一事,徐主任说,每名保安都有面具,但火情紧急,保安一时着急就没有佩戴。据介绍,当天共有11名保安参与灭火,共使用了10多个灭火器,在随后赶来的消防部门的配合下,10多分钟后将火扑灭。

  “火灾主要造成部分车库中存放的桌椅、翻斗车损毁,非机动车并没有受到影响。”徐主任说。(小波)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