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近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与长荡湖管委会联合开展了诉前生态恢复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3万余尾。
据悉,本次放流的鱼苗是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集中采购,放流过程委托公证处对鱼苗打样、称重、运输及投放等环节进行全程公证,确保放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2016年以来,溧阳检察院共办理长荡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0余起,通过开展诉前生态恢复工作,涉案人员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万余元,并用生态修复费用购买鱼苗10万余尾放流于长荡湖。鱼苗增殖放流维护了长荡湖水域生态平衡,修复了长荡湖受损的资源环境。诉前生态恢复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渔政部门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做好各项诉前生态恢复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滥伐林木等犯罪,以司法手段切实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童华岗 刘璐璐 尹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