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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常州货运车辆限行范围扩大
2018-12-26 10:32:00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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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5日,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调整我市(不含溧阳市、金坛区)车辆限制通行方法。新的限行方法,主要对货运车辆的限行范围以及限行时间做出调整。

  交警部门表示,我市每年新增机动车约13万辆,城市道路、高架道路高峰时间段车多缓行;其次,随着城市化的扩大,原本的限行方案已经不能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因此,交警部门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走访大量运输企业,制定出了新的限行方法。新限行方法从2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

  调整车辆限制通行外围区域

  1.车辆限制通行外围区域东线由青洋路调整至232省道,南线312国道不变,西线由龙江路调整至玉龙路,北线由黄河路调整至辽河路。

  2. 限制通行区域道路为:232省道、中吴大道、青洋中路、312国道、龙江南路、中吴大道、玉龙南路、玉龙中路、龙城大道、龙江北路、河海西路、长江北路、黄河西路、黄河中路、黄河东路、河海东路、青洋北路、龙锦路、大明路、潞横路围成的区域内和龙锦路(大明路至青洋北路)、大明路(潞横路至龙锦路)、潞横路(232省道至大明路)。

  3. 保留孟河镇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限行区域和道路不变。

  4. 调整薛家镇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限行区域为:龙江北路、汉江西路、薛冶路、丽园路、玉龙中路、辽河路围成的区域内(不含黄河西路、玉龙中路、汉江西路)。

  5. 新增龙虎塘镇、春江镇、新桥镇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限行区域和道路为:

  (1)龙虎塘镇区:龙栖路、辽河路、常澄路围成的区域内和龙栖路(辽河路至常澄路)、龙虎大街(常澄路至龙业路)。

  (2)春江镇区:长江北路、创业路、龙江北路、赣江路围成的区域内和346国道、通江北路、胜利路、龙圩路围成的区域内。

  (3)新桥镇区:通江中路、黄河中路、龙江北路、辽河路围成的区域内,通江中路、辽河路、龙江北路、嫩江路围成的区域内和辽河路(龙江北路至通江中路段)。

  6. 在车辆限制通行外围区域内和道路上:

  (1)全天禁止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摩托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间不变。

  (2)核载5吨(含)以下厢式(载货部位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下同)或封闭式(载货部位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下同)载货汽车避高峰(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通行。

  (3)其他载货汽车(非封闭式,或者核载超过5吨的车辆)每日19时至次日7时通行。

  调整车辆限制通行中心区域

  1.车辆限制通行中心区域东线由丽华路调整至青洋路,南线中吴大道不变,西线由长江路调整至龙江路,北线由龙城大道调整至河海中路、泰山路、黄河路、河海东路。

  2. 限制通行区域和道路为:青洋北路、青洋中路、中吴大道、龙江中路、龙江北路、河海西路、泰山路、黄河中路、黄河东路、河海东路围成的区域内和中吴大道(龙江中路至青洋中路段)。

  3. 在车辆限制通行中心区域内和道路上:

  (1)核载3吨(含)以下厢式或封闭式载货汽车避高峰(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通行。

  (2)核载5吨(含)以下的厢式或封闭式载货汽车每日19时至次日7时通行。

  (3)其他载货汽车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通行。

  调整高架(隧道)道路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1. 核载5吨(含)以下厢式或封闭式载货汽车在高架道路(隧道)及高架环线地面道路上避高峰通行。

  2. 全天禁止其他载货汽车在高架道路(隧道)道路上通行。

  3. 其他载货汽车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高架环线地面道路上通行。

  4. 全天禁止摩托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及路面教学的教练车;总质量20吨(含)以上、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在高架道路(隧道)上通行。

  (焦静 何一智 图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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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