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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任命陈正春为常州市副市长
2018-12-19 10:31: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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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长丁纯、副市长梁一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马荣和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关于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对轨道交通条例(草案)和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审议了筹备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明年1月中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共调离6人、辞职1人。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有关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汪泉、陈涛、马荣等3人为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截至目前,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99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各类建议名单(草案);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2018年度常州市“优秀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活动的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同意以常委会议案的形式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方国强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陈正春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12月19日,会议还将审议和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舒泉清 蒋逸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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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