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660"示范点培育行动将给乡村带来怎样的改变?
2018-12-05 08:53:00  来源:常州日报  
1
听新闻

  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底,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培育60个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将重点培育6个类型、60个示范点,简称“660”示范点培育行动。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方案》,11月11日印发实施。

  补齐“乡村振兴”短板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从中央到地方,当前正在推进中的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拉开了乡村振兴的大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创新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模式,促进乡村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而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在农村土管方面进行了很多创新,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在武进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在全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农村土地资源确权登记有序推进,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益;出台了《关于支持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用地的意见》,专项支持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等。但总体来说,农村土管仍是我市土管的薄弱环节,成为我市“乡村振兴”亟待补齐的短板。

  市国土部门经过调研,提出了农村土地使用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村庄规划质量不高或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量大粗放、生态修复整治短板突出、旅游等产业融合项目落地难、无法匹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有示范项目示范效应不够等。因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对进一步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形成六方面示范带动效应

  从今年11月到明年底,我市拟培育60个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以“村强、民富、景美、人和”为总目标,聚焦村庄规划、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整治、产业融合项目点状供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6个类型,选择60个示范点展开,简称“660”示范点培育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培育行动选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村、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重点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普遍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通过示范点培育行动,培育出一批具有典范性样板,通过示范引领,实现国土管理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提高。前期,市国土部门已在武进区和新北区进行了部分点的示范探索,此次就是将示范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市,示范内容增加到六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成果。

  在示范点的培育过程中,以政府主导、民意为重的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力度,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制度创新,不搞“一刀切”。市域范围内的每个辖市(区)需围绕6个类型选择若干示范点建设,不同类型的示范点可选择在同一个行政村统筹实施,也可在不同的行政村分开实施。

  带来更多的土地红利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市此次开展示范点培育行动,就是在乡村振兴这个总战略下,充分利用既有农村土地资源,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最终落脚点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给农民、农村带来土地红利。

  市国土局局长贾金庚表示,此次示范点培育行动给农民、农村带来的红利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红利。比如通过推进“多规合一”,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充分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引导农村形成生态环境优美、农田集中连片、村庄集约紧凑的田园景观风貌。

  其次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标红利。通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所取得的土地指标收购费用,可以反哺乡村用于土地整治和管理、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通过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进一步促进乡村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

  再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红利。鼓励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户可以自办或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租赁、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改造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民宿、农家乐及其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

  李树 刘一珉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