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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施工左手骨折 单位竟找借口拒赔
2018-10-26 16:10: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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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施工左手骨折 单位竟找借口拒赔

  常报全媒体讯 在施工时,员工左手不慎被压骨折,单位竟然以员工未做好自我保护措施为由,试图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近日,经溧阳市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调解,该员工获赔2.8万元。

  王某是来自山东的务工人员。今年9月3日上午10点,王某在溧阳一建设集团公司位于山西的一处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被钢梁压到左手,导致左手第二、三、四掌骨骨折。治疗结束后,王某找到公司要求按工伤标准赔偿,可公司除了王某的医药费外,只肯给予王某适当的经济补偿。

  王某认为自己是工伤,即使未做伤残鉴定,也应该按规定赔偿。公司则认为,在施工时,王某未按公司规定做好自我保护措施,他自己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王某辗转打听后,于10月19日向溧阳市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求助。

  调解员立即打电话给该公司负责人黄某,沟通一个多小时后,黄某表示愿意调解。

  调解员指出,工伤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不问劳动者对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其均应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王某虽然没有做伤残鉴定,但公司该参照标准,给予赔偿。

  经过反复调解,近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黄某同意赔偿2.8万元,王某非常满意。 (陈冬 庄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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