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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出台《工作方案》 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2018-09-13 15:29:00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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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报全媒体讯 围绕高质量建设“三个明星城市”中的管理明星城市,天宁区日前出台《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在管好住宅小区“墙外”的基础上,提升“墙内”管理水平,从而着力打造人居环境最优的品质天宁,让“墙里墙外”都是风景。

  面广量大的住宅小区,是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重要环节。尤其对于天宁这样的中心城区,除了次新小区和新小区,还包含大量的老住宅小区。这些建于1998年前的老住宅小区,除小部分有物业管理外,基本上是由属地街道托管。如何在住宅管理环节,尤其是老住宅的管理上进行突破提升,成为天宁区的新考题。

  “出台这个方案,就是要让城市管理下沉到小区里。我们有三个层面的思考,一是加强物业管理,二是提高小区治理能力,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天宁区副区长岳军说,其中,加强物业管理是基础,当前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不高,存在物业服务标准低与群众要求日益提高的矛盾;当前业主委员会职能缺位,业主文明自律意识不强。

  根据方案,小区物业公司将强化监管。行业进入门槛提高,信用等级高、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机会更多;项目经理考核频率提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经理两年内不得在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任职;建立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防止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或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原则按照1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

  对在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效管理考评中发现问题扣分的,每个问题从保证金中扣除资金1000元,扣除的资金用于小区问题整改、基础设施改造、环境卫生提升等方面。

  在提升小区治理能力方面,方案提出,新(次新)小区要加快成立业委会(物管会),今年要达到40%以上,明年70%以上,3年内在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区实现物管会全覆盖。

  此外,天宁对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等4个街道内的老住宅小区,将其专项扶持经费,由以往的按面积平均分配的方式,改为按季度考核得分名次,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投入老住宅小区管理。 (凃贤平 黄洁璐)

标签:住宅;天宁区;物业管理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