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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本月开始,新制度呈现多项变化
2018-09-05 15:1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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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司法局局长张加林介绍情况

  中国江苏网9月5日常州讯(潘浩军 虞宙 赵家玮) 今天上午,记者从常州市司法局获悉,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22日正式开始。客观题考试9月22日午8点30—11点30;下午2点—5点,主观题考试10月20日8点30—12点30。

  去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在司考的考试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方面作出调整,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定于2018年起开始实施。

  扩展了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考试的人员范围。根据中央两办《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司法部在《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也就是将原司法考试确定的四类法律职业扩展到了九类法律职业。

  提高了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报名学历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与此同时,司法部《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也就是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增加了不得报名考试的禁止性规定。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明确了不得参加考试的六种情形,其中增加了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因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优化了考试的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以往国家司法考试实行一年一考,2天分4场进行,4卷合并计算成绩,实行一次性通过,其特点是考试难度大、强度高,记忆性知识点数量多,存在对法律知识和运用能力区分不够的问题。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总结司法考试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有效借鉴其他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和国外司法考试制度的相关做法,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二张试卷,主观题一张试卷,实行一次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从今年开始,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才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计算机化考试

  同时,为参加主观题考试的考生提供法律法规等,方便应试人员参考,考试内容从过去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转变为以能力考查为主,增加检验考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和分值比重,突出检验应试人员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另外,司法部确定,今年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除全国五个机考试点外仍实行纸笔考试。

2017常州司考现场

  目前,常州地区考试组织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据介绍,常州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常州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参照省司法厅做法,推动建立常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司法行政、教育、公安、保密、通信、教育招考部门、供电、无线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有关考试政策,协调处理考试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据悉,常州共有2090人报名参加第一部分客观题的计算机化考试。常州共计4个考点,40个考场都已落实到位,并顺利通过了初步的网络测试。下一步,常州司法局将根据司法部的总体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细化各个环节,竭力服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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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