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常州经开区检察院:65份检察建议追回国有财产300万元
2018-09-03 09:22:00  来源:常州日报  
1
听新闻

  行政公益诉讼,即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向负责监督管理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2015年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北京、吉林、江苏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行政公益诉讼试点。两年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正式确立。自开展试点以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65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立案10件,总计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近300万元,修复耕地45亩,清理违法倾倒垃圾约1万立方米,追回2万余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追回被占国有土地

  2017年12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常州某制管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了位于遥观镇一块总面积2万余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该公司支付了250万元保证金后,剩余的500多万元出让金一直未支付,且该公司已背负了2亿元左右的巨大债务,处于破产边缘,已无力偿还土地出让金,国家财产面临重大损失的危险。

  为此,该院向相关国土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国土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找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今年初,经批准,国土部门依法解除了出让合同、没收了土地出让保证金,并收回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追回国有财产

  2016年初,常州经开区某街道将辖区圩堤加固工程交给主要从事保洁业务的朱某承接。开标时,朱某通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手段获得了上述工程。中标后,朱某在未制作施工图纸、未制定工程质量标准的情况下施工,造成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当年7月遭遇暴雨,该工程某段圩堤出现开裂,存在溃坝危险,街道遂实施突击抢险,支付抢修费用50万元。后经审计,朱某原工程虚列工程价款27.7万元,因工程款未全额支付,实际造成损失14.4万元,加上抢修支付的费用,造成国有财产实际损失共计64.4万元。

  2017年12月,该院向所辖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街道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向朱某追要财产损失64.4万元,同时以此案为鉴,迅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检查监督,并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童华岗 汪翰 万佳乐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