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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差价?进口车关税下降,常州一4S店拖延不交车
2018-06-29 15: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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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9日讯 汽车4S店承诺今年6月提车,但当国家出台了新的关税政策后,便一直拖延着不交车,想等7月关税降低后赚取差价。近日,消费者戴女士为此向武进消协投诉。

  今年5月,戴女士在武进横山桥汽车城一4S店订购了一辆进口轿车,交了1万元意向金。订车时,4S店承诺6月提车。哪知,5月底,国务院宣布自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今年6月底,4S店表示,进口车辆都滞留在港口,需要到7月后才能提车,并承诺会给予新的优惠价格。但戴女士并不接受,向武进消协横山桥分会投诉,要求4S店退还1万元意向金。

  4S店售后经理告诉消协工作人员,因为国家出台了新的关税政策,进口商为了降低关税成本,将已经在港的车辆延迟进关。进口车辆要等到7月1日,新的关税政策实施后才进关。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订车时,4S店承诺6月可以提车,就应当在承诺的期限内交付新车。如今,4S店拖延时间交车,是进口商为了降低关税成本单方面原因造成的,不属于合同法上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既然这属于合同一方单方面变更之前的约定,就需要得到购车人同意。购车人不同意,4S店应当退还购车人交纳的1万元意向金。

  经调解,4S店向戴女士道歉,退还了1万元意向金。

  武进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汽车等大件贵重商品时,应当在签订意向合同时将商品价格、优惠幅度、交付时间等详细记录,以防止遇到纠纷时,缺乏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肖鹏 庄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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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