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6日讯 按照江苏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标准如下: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125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分为19935元、6645元、3987元和3125元四档,在此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任选其中一档缴费。
溧阳市和金坛区、武进区近期也将按规定发布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常人社 贺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