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1日讯 1979年1月27日,本报刊登了一张小姐妹的合影。9岁的姐姐建华正在教6岁的妹妹建霞写字。她俩笑眯眯的神态,反映了当时儿童欢乐愉快的生活。殊不知,她们的父母亲已于1977年相继病故,姐妹俩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
她们的父亲生前所在的常州柴油机厂党委为孩子们的抚养问题操心。厂里设法把孩子的外祖父从江阴请来,并提供了一份大会场保洁的工作,上下班时间机动掌握;孩子们的生活开支,除由市民政局每月补助外,厂里每季度还定期补助30元,直到她们参加工作为止;医药费由厂里和民政部门负担。机修车间工会副主任受命关心孩子们的成长,发现困难,及时解决。
姐妹俩在大家的关心和照顾下,孤儿不孤,健康成长。
近40年过去了。如今,在常州福利院,收养了120名“孤残儿童,因为相聚在常州,因此他们都被冠上了“常”姓。 随着政策的落地和机制的完善,保障困境儿童爱的“保护伞”越撑越大。
从 2010年起,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困境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打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平台、四级联动工作网络以及各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12355未保热线、“爱心同行”“阳光驿站”等一批服务品牌,对困境儿童兜底保障。目前,全市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920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540元。
此外,民政部门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始试点专业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形成了“购买服务—入户调查—评估分类—精准帮扶—梳理总结”的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救助帮扶工作模式,让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踏上了新台阶。
宋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