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1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审计局获悉,为促进补偿资金真正惠及百姓、充分发挥效益,审计部门首次对农业生态补偿资金开展审计调查。
2014年,常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设立生态补偿资金,对全市水稻田和市级生态公益林实行生态补偿,补偿对象是水稻田种植达到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和农户及公益林管护人员。2017年,常州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3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
这些资金有没有拨付到位,实际效果如何?市审计部门将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项目立项及审批情况、资金效益及效果开展审计调查。
补偿资金流从市级财政到区财政,最后拨付到乡镇,再到最终受偿的自然村及百姓。审计组人员对照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资金拨付文件,检查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重点关注乡镇相关部门是否按照常州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下拨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关注村集体组织拨付资金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挪用专项资金发放奖金、福利等。
对于村级集体组织将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的情况,审计重点检查项目立项、审批及建设等事项。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立项的问题。关注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选择建设单位,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对照合同,检查资金拨付进度是否与项目建设匹配。
审计组人员还获取近3年来常州市水稻田种植面积,掌握水稻田种植面积增减变化情况,计算各年度增减变化比例,了解补偿资金对维持和扩大常州市水稻田面积的作用和贡献。对农业生态补偿资金的规模、受偿对象及受偿标准进行分析,与周边城市的补偿标准和资金规模进行对比,分析我市对水稻田补偿的力度,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及效益指标检查,揭示农业生态资金的效益和效果。
此外,市审计局还通过对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走进基层、听取民声、了解群众百姓对该项资金的真实想法,以进一步促进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切实惠及广大群众。 (霍超 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