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3日讯 为了继承房产,溧阳人张某与兄妹们隐瞒了去世的哥哥留有遗腹子的事实,但被细心的公证人员调查出真相。日前,张某的公证遭到拒绝,遗腹子的财产继承权得到保护。
不久前,溧阳公证处受理了一起遗产继承公证申请。申请人张某称,其父母均已身亡,生前留有一处房产,希望能够公证继承。张某有兄弟姐妹,但他们都表示放弃份额。在仔细询问中,张某称,他的大哥先于父母死亡,留下了一个女儿。公证员告知张某,根据法律规定,其大哥先于父母死亡,其继承的份额应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亦即张某的侄女有继承权,公证时,其侄女必须到场。
随后,张某将侄女带来,侄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当着公证员的面,张某及其兄弟姐妹均称,大哥只有一个女儿,大嫂早已改嫁生女。
考虑到张某大哥去世时比较年轻,受理案件后,公证员前往张某所在的村庄调查。村民们说,张某大哥其实有两个女儿,小的那个是遗腹子,大约是在张某大哥去世七八个月后出生的,一直随其母亲生活,与张家人联系甚少。
公证员将调查到的情况向张某核实,张某承认确有其事。公证员告知,《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明确规定,胎儿跟出生的孩子具有同等遗产继承权,公证不能抹杀张某大哥遗腹子的继承份额。鉴于张某虚构、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芮伟芬 王田夫 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