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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所高校在江苏实行综合评价录取考生
2018-06-07 08:5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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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7日讯 记者获悉,今年在我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校从13所增加至20所。

  20所学校今年录取分两类进行: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8所高校,由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具体填报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高校,其入选考生于6月27日至7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设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志愿。

  报考考生将于10日至20日期间进行笔试面试。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多种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1所高校填报。

  据了解,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录取将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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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