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7日讯 快递员将包裹往车库一扔就完事,几天后再去寻找,已经杳无踪迹。近日,经荷花池街道驻北大街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包裹的主人获赔1000元。
5月10日,快递员吴某到市区一小区送快递时,习惯性地将业主张某的快递放在了地下车库。地下车库无人看守,需要电话通知收件人及时去取。但当天吴某忙昏了头,没有电话通知张某。5月13日,张某左等右等不见快递,便打电话给吴某。吴某再去查看,包裹已经不见了。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便承担着将物品安全送达客人手中的义务,如果因快递公司将物品放在车库而导致物品丢失,则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张某据此要求吴某按货物原价赔偿1000元,并给予一定补偿。吴某不同意,双方起了争执。
经荷花池街道驻北大街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吴某当场赔付张某1000元。 (王小娟 庄奕)